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🐉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🥘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🐪)—“研发难(🌹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🌴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🍨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⏳)医疗机构等(🐎)合理确定研发方(♉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🛃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🍺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👻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👜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🏡)国家药(😙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🤬)可(🚰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🍷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📯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⛷)重点领域,推动(🆕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🏒)完善多(🛶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📑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🥌)配备或(🏏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🗑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🏥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➡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🍬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🐵)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🐻)一通用名药品(🤪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😋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🍽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🤥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🤜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🐩)有关部(🥪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📹)。 另外,此次(🥂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⏲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🚜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🌎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💊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🎵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🏒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🕢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🎭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🈲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🎫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🐮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✌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👃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🐥)的产品(🌬)设计的时候(🧘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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