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🐷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🔸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🥨)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🤭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🎒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👶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⬆)好疾病谱、临(🏸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🐆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🐋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🐛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😥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📌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🎱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🤒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🔰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😱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😃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🛷)策解读发(🍖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🦑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🏻)要及时调整(🌅)药品配备或(🏸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💧)目录(📗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🆘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☔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🗳)目录。应(🛣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🥅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🍙)部门研究(🐜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⏲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🧠)度(🤕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💐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🐧)层(🎆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💕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🎆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🥝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🕕)可以自主申(🐵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🎷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🍇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🍨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🈳)负责(🐠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💈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🍼)是(🏨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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