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➿)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🕳)家卫生健(📦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😢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🖇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👉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🌉)——“研(🖼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🕶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👘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💠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👚)持医药(🔣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❇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✋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🐁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🛤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🤾)申请(🦓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🕛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🛒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➡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🛡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🌺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🙂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👑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😴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🏡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🆎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👍)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🔖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👹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🕔)本医保(🏛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🍄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🥕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🛌)称商保(🛸)创新药(🌽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🔀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🌸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🥎),“商(🕊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💋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🌡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👏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🍯)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🌌)同步调整(🧟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🖋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🌡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🐋)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🖕)市(⬜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🗑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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