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🙀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🐁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🙏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🎰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🏤)药研发(😿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🔈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⏩)医保信息平台(🕠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💇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📪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🎁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🏭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⏳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🙋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🏍)录准(🎅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🚌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😑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😡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🤦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🈺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⏭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📪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✡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🕥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🦉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🕚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✌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➡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🐻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💐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✍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👓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🐟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🤙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⏬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🐡)管理司司长黄心(🎳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🎯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🏿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🏗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🏛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🔮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😬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🕤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📶)者还在发布会(🐓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🖍)“强制”。国(🍐)家医保局相(🚳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🦋)时候定(🎛)位可能不一样(😻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🍍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