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🚒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🛐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💖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🤠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📔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🏬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🔭)健康保(🏐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😬)。鼓励商业健康(♌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🎲) (🎬)另外,文件提出(💤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🕶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🎣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👋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💛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🔣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🚘)1日在政策解读(🦑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❗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🦋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👼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🥟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📢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🍧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📆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🚂)坚持“保基本(🛺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📽)药纳入医保目(🎅)录。应(🈵)对重大公(🌔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💾)商有(🐥)关(🚶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🕴)的可行路径(🌌)。 (🔰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🚥)”(以下称商(😑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🚅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💯)布(⛎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🍜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🤑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🔬)明确基(😡)本医(🔰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🏴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🍖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🚉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🚼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🔤)目录(🍖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❗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📽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🏣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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