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🐍) 7月1日,国家医(🦔)保局、国家卫(🤛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❔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😃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👰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🖌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👄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👉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🏓)全国统(🏵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⛺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💗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👢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🤕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📖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🤭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🐏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🍸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🙇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🥤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🌇)“进门”环(🙍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🐫)上强调,首要任(🌻)务是推动创(🌋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🆖)需要及时(🚴)调整药品配(⏩)备或设立临(💐)时采购绿色通(🈷)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🔙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🐀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🐜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🥌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🕴)“保(👨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📗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😼)共卫生事(🍗)件(🧝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💢)范围的可(👺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🐍)业健康保险创新(🖲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🐅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🕺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🛷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🐖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📗),商保创(🏑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🚡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🍸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🙏)也是协(👭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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