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🚓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😣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👹)解决(🥗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🧡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👓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💪)产品,支持医药(⬜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🔏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🚛)药(🛫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🌁)目录(⬜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🔉)动创新(🏹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📠)大慢性病、(✏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✔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😗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💟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🏎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💖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📟)《若干措(⛄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🐎)点医疗机构于(🈹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🤤)道,保障(🌓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🎈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🏌)内谈判药品和商(🤟)保创新药目录(🐦)内(🥤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🍋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🕔)整优化基(👃)本医保(📄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⛴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🦕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🌜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👗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📫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🈶)保保障范围的(🍏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👺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🥐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👧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🆎)家医保局计划(👧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🐐)新药目录(🤰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🌋)相关负(😊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🎬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💇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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