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🥗)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🦖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📡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🏒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✋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🌭)提(💝)到要依托全国(🔹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🧘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🕕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🦖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✝)科(✏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🖖)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🌻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🔰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🌤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🏷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🐧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🔴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😫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📁) 在(🍱)统筹推动(🚔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🧕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🌐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🏝),即使(⏳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⛔)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🎹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✳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🤗)疗机构。 (🎃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📯)录(🚀)更新(🍒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👲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💞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🌭)理用药权益。 (🛢)此外(🈵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🥕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🕚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🎭)品(💋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🚅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🕖)医保支付范围的(📡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🎪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💽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🏴)供(🚶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🖍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🐷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🧓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💔)局相关负(👉)责人表示,“因(🛸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⏳)价格应该也(⛴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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