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🏙)注意到,对于(📗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🐳)一一(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⏯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🛶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💂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🍰)新药投资(🎮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🍌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🔼)的(🏖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😻)管部门受理的(☕)创新(🍯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📗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🎅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😬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🏭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🎱)研发方面,文件(🤒)专门提(📓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👶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👕)发布会上强(🧒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🚼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🎳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🌹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🍲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🎅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🆒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📭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🈳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🐖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♟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🆙)品(😁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🖖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🛌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🌩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🍯)障范(🔖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🌟)长黄心宇表示(🍾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💥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💰)值创(➖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🥑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🌒)新药目(🍚)录或(📘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🍘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🈸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😴)品是推荐进(🆗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✖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🤴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🐎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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