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💎)持创新药(⛓)高质量发展的若(🧥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🔩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✋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💗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🙂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🕎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💊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😯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📩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😋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💳)受理的(🏰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💗)政策指导。医(💱)保部门与(🕒)企业可围绕药品(🎖)目录准入涉及(📇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🧚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💰)到组(🍲)织实(🔺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🍸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🐓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🗓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🌈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🕵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👎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🍙)药品配备或设立(💀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🔙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👾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✊)的(🕚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😆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⛷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😢)大亮点(✅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💈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🚡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🙈)大(🤶)、患者获益显(🍢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🆔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💇)黄心宇表(🎦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🧣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🛠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🥡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📆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🏝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🎧)新健康记者(🎟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🥇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😐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🔚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🗄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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