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💈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🛶)到,对于(💍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🏪)等数据归集和(❗)分析(👠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🐑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🎙)大(😯)创新药(🔤)投资规模。鼓(🎂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🤔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💨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🛁)业可围(🚌)绕药品目录准(📄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🛁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🔔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🕑)高发重大慢(🌈)性病、儿(💌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♎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🔏)上强调(🏾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📸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🚧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👑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🍬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🦍)外,不(➰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🔶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🌜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🙅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🚭)品目录。在(🆎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🐧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💼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⬇)药。 在发布会(🎤)现(😡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🎏)服务管理(💟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👉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🐢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🖋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🙊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🐤)新支付渠(🎄)道。” 黄心(⛴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😧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🕌)目录或同(🐊)时申报两者(🏩)。” 中新健康(🧚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🚍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🕧)市场(🍆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🔸)用的是推(🤗)荐(🔵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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