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🚋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🚌)卫生健康(🛑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🕘)意到(🐙),对于业界关(⛑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🥄)——“研(🤑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🚢)一一给出(🐤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📦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🛫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🕑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👹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🥋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📉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🈶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🈴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🎶)供稳定(🤪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🎗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🐋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🐝)参照药(🛩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🏟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💂)到组织(🧣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😌)发(🚒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😗)领域,推动药(🌲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🐔),即使进了医保(👊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✂)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🚶)保(🗳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🚮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🌤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💝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👮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🍐)上(👟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🉑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🗒)”(以下称商(👄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🎧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🏐)药保障(💚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🆗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🚓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💾)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😐)药品(🤪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👉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🎺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👚)的时候(♐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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