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🐂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🥤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🐪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🎵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👝)一(🌥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🌇)医(🐝)保数据用于创新(🚉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👯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🌹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📗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🗜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🐳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🤓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🍍)通过(🤸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🐉)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🕎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🦔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💢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🕗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🙂)流。 在统(🐱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🍰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🔱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😐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📨)家医保局医保(🈹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🚥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📬)新公布(😽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🥃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🚈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🕌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👣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🌚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🥚)可不(🔗)受“一品两规(👛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🌍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🔕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🅿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⏹)条件的创(😣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🔗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📑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🤥)值(☕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🛸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📎)医保药品目(🌷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🌡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👲)商保,并不是(👂)“强制(🐐)”。国(🐛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🍫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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