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🛬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😆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⬜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⛩)局研发管线,提(🎊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🍡)提(🐆)出,鼓(🉐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🌶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🍩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🔚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🚠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🌴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🕯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🐣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😦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🛫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🌃)了医保(📬)目录,创(🥏)新药也常卡(🚆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😭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🥘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💁)调整药品(🦔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🔏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🚞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🐯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🕉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💔)只能(🔦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🐧)品目录(🤺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👐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💻)况必需的创新(🚲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💍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🔣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🔢)示,“商(🍚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👢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🤴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🐽)本一致,企业可(🦊)以(🗿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⛽)药目录或同时(📀)申报两者。” (🍽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🔑)悉,商保创新(🐳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📿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🎋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🔒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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