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🕒)局、国家卫生(⛱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🗿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🍤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🐶)一给出解决(😨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🥈)便提出(😨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🔘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🈲)分析(📽),开发适配创(💥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💘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🚳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🤵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🚺)基金等多(🌄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➰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😭)点政策(🖖)指导。医保部(😓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💩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🆎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♿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Ⓜ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🥥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🌏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💛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🍣)权益(🍝)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🔷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🌫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🍔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😈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🛒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😫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🤓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🔕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🌷)显著且超出基(📻)本医保保(🗻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⏱) 在发布会现(👝)场,国家医保(👇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🚠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👩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😷)基本医(📉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🛹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⏱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👐)保(⛱)创新药目录中(🐒)的药品是推荐(🚎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🗳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📆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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