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👉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🙌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📃)给出解决措施(🎍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🧦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🌫)药需求等数(🚣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😱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➖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🔦)资基金(⤵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🐛)稳定的(🐉)长期投资(😰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🍭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😨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📧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➖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⏫)药研发方面,文(🈳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👭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🖼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⏭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⏩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🏩)影响创新药配(❇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🥃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🍌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🍢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🕟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➕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💹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💼)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😦)显著且超出基(💸)本医保保障范(🗻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♍)家医(🧢)保(🗡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🤽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👽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🧗)家医(🆘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🥡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🕓)中新健康(♿)记者(👄)还在发布会现场(🤸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💠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🚼)可能不一样(🔟),这是(〰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🔁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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