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😂)健康委印(💧)发的《支持(〽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🐑)外发布。中(🚶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🥁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🌿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🕑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🐗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😃)管(👾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🌺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🎖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😂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🍔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🚣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🧓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👖)的主规格、参(🤨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🍈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🚤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🌙)任务是(🌮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🤼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🙋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🍽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🥌)者(💪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🌽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📤)录内药品可不受(💳)“一(🏣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🍈)品只能有两(🧕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🍯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🕑)康(🖤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❓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😹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🧥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🚡)管理司司长黄(⏫)心宇(💛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➡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🦆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🏊)边界,为超出(🥉)基(♒)本医保(🛷)承受力的(🥒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💥)渠道。” (🙄)黄心宇进一步(🧞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😵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⛸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⏪)者。” (💴) 中新健康记者(😈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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