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🔒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❄)创新药企发展(🥕)困境—(⏳)—(📎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👉)依托全国统(💈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📐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💈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🧐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⏬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🚦)商(👹)业健康保(🕳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🏍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🤥)外,文(🎿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🏇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😡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📭)染病、高发(🚀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😦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🛋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🎗)任务是推动(🔞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🐊)疗机构。 (😈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🐬)药品目录(📆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👬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🃏)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🕧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🏍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🥝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👵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👗),定期调整优化(🚫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➡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🍇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🔣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🍩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🐥)是提出设(🏁)立“商业(💾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🥧)”(以下称商(⛑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🔱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㊗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🍣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🎡),为超出(✡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🥅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⛄)新药(🥐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🥥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🌗)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🚙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📉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🐮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🥓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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