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🌰)7月(🐞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🐽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📗)量发(🗄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🏕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🐙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🏻)适(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🍅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🀄)管线,提升(🐹)创新效率(⛔)。 (🎹) 在资金(📒)方面,文件提(🌘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😤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🎾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🚷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🎀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🔃)及的(👲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🌖)围等开展(🍀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🏊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🎚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🍾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🚗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📛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✊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🛅)保定点医疗(👚)机构(💏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🥊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🏷)机构用(🚥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📺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🙌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🔏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🧑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👞)事件等(🐏)特殊(🆕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😦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🚰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🗃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😠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🧐)保保障边(🌯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🍂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🔟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👡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📠)计(🌴)的(😌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🤥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