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💱),国家(🚖)医保局(🍈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🚚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👔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🐋)据用于创(🐨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🛢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🛳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🚢)商业健康保(🤜)险公(🥀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🔰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👐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⏱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💻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🐵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🚝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📦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🚮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🖖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🤫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🙆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🎾)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🚤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🌳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🕑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🃏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🤑)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🎳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🔁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🥉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🚎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💯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🧥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📑)大亮(🥕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🍺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🐻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🌦)管理司司长(🈂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🐡)新(🧒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🤳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⛴)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📀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🛑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🖤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👓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📹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🦃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🏷)责人(🌕)表示,“因(🔻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👛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🕡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🍷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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