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📀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🌐)的若干措(🆎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🕤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🗻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✈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🙁)、临(🔪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🍈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😧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💘)局研发管(😔)线,提升创(📺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😮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🛍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🦃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📃)导(🚙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🎶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🐡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⏱)国家科(🌸)技重大专项,聚焦(♓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😨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🗣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🍯)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📐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⏰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👕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🎻)时采购绿色通(🏵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🏮)求和患(🕯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🌗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🥚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📭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⚪)保药(🈷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✍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📖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🛎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🔲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🧜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🕍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🏠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🥩)药。 在(🚓)发(⤵)布会现场,国家(🚂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🦀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🥫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🌿)保目(🥥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🚼)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🔭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🌶)现场获悉,商保创(⬅)新药目录中的(😢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🍸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🐤)定位可能不一样(🤝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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