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🗳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🚇)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🎤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🎾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🥎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🏭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😺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🎛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🛷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🗿)受理的创新(🚜)药(🔧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😼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📧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😓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🌄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🔆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🏬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🐕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🌴)任务是推动创(🧛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🔑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🍨)机构(🍹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🦌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🕓)整药品配备或(🌭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🍇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🍨)比等为由(🏻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💜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👺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⛹)期调(👯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🌊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🍱)序将符合(🔻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🛐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🆙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🖐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📶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🌰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🚑)、临(🐞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🌲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〽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🆎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🎞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😵)明(🛄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🗳)受力(👧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📻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➗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📀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🏳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🕌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🕍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💨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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