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🌱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🚆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🌛)称《若(✡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🏖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🖼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🏅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🐺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💧)面,文件提出,鼓(📇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💶)资规(🏒)模。鼓励(🥦)商(📋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🤒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👲)资本(🈴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🔗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🐺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🚽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✝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💏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🥁)保目录(🎐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🤨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📁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🦀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⛰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⛅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✴)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🍀)患者合(🍳)理用药权益。 (🏗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🌏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🤳)个规格的(💜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🛂)将(🛤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🏼)共卫生(🎀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💣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⏯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👣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😎)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🚀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😈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📦)力的高(🦓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💉)黄心宇进一步(🆔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🍢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🆓)致,企业可以(🏽)自主申报纳入(🔽)医保(🔲)药品(🔝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🚗)录中的药品(🤓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👠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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