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👉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🛡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♐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♿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➰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🐅)病谱、临床(🐣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🐑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🏆)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👧)件提出(🛺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🥩)康保险公司通过(🌷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🦔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🛰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🎅)业可同步申请医(⛓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🔴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🥀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🕘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⚪)的支持机(🔚)制。 此(♟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🍛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🏢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🔦)时调整药(🔂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🕰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😄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🕔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🍩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👐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🌾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👃)础(🙇)上,按程序(💾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🐹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🏟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👢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🏟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🍳)值大、(🏃)患者获益显著且(🐏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⚫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🌁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🥪)的第(🐱)一(🙄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⚡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🕑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🚰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💵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🎬)在发布会(🕴)现场获悉,商(⛰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💞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🦎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👦)示,“因为不同(🍽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🦇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🚬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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