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🍺)干措(📘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🏎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🏡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🐺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💪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🤛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😶)励商业健康保(🐇)险公司(📔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🍡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💷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💗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🐑)申请获得国(⚫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🐰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🐤)发国(🐮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🕵)染(💈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🛄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🧝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💁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🕉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🈸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🍽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🏧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🍾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🏉)需求和患(♓)者(🥓)合理用药(🦓)权(🕉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✔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🙊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🐣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🔧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👡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💐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🧠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🆖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📊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📪)点(🏳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💚)布会(🔺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⬇)司长(🌱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🌕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🤹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🍪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✖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🥐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🌰)进入商保,并不(🕠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🚻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🏡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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