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📖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👏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🔫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🕋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👲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👶)提出(🐔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🎵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🌍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🐂)定研发方向、(🎊)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🎊)升创新(🧔)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🥩)面,文件(🛁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👉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🎲)创新药研发提(🥄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🈶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🤒)申请医保(🍓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♟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⏬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🤥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🥋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🏿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💾)善多(❇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💏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🏢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🕟)布后(📸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☝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🗾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🎤)品和商保创新药(🚣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🍧)两规”限(🧔)制(🏪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🤦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🈸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🈚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👃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🚴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😼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🎑)药提供新支付(🏀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👤)现(🎗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📦)整,程序基本(💛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🈴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🌶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💭)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🌏)不是“强(🏼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🚛)计的时候定(🏨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⏭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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