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🕦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🐥)布。中新健(💡)康(👼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🔱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🥍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😽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💻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🌞)研发方向、布(👎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👐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🐡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🈺)规模。鼓励商(🥏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🎇)供稳(🏑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🎠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🏔)目录准入涉(😆)及的主(👷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🐚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🔥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🤰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😄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🐺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🈷)保目(👱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🐸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💯)药积(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👶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👬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🚺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🤒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🕜)品和商保创(🔠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⚽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🔭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🛺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👁)创新药(🍧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🆙)创新药。 在(✔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🙊)理司司长(🉐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🍽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🚏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🛵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🏃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💸)心宇(👑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👟)录与医保目录(🤷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🍂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🐏)中新健康记(🌼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⛷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🖲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🎩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📦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