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🐠)家(🐀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✍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🖋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🐤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🍗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🆑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🎧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⚫)产品,支持医(🌂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🚯)研发(🐎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🍛)线,提升创新效率(➕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💞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🔄) 另外,文件提(👚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🚾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🍱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😾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💛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🌥)药、罕(⬆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🔝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♓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🥜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🆙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🍊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😾)医保定点医疗机(🥈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📰)事会,根据(🙃)需要及(🍬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🔃)诊疗需求(🚛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✂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🌍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🍀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🎳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🚺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🎩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🗻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🌷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🦆)录”(以下称(🈂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⚡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🦀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😥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🐮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🍥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🏳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🐎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🔢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⛺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👞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🦉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🔯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🥛)市(🤪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🤲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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