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🚗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🌅)发的《支(🎾)持创新药高(🛋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🐪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📵)意(🖱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💳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👒)干措施》首(🖊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🈳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🎒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🐳)科研(🛅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🖨)新效(👤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💼)新药研发(🙌)提供稳(🌐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🅿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🍣)部门给予点(🌰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🦖)准入涉及(😟)的主规格(😻)、参照药、支(🎼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🔨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🥒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📅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🔼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🔍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🐻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🏷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🐤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🥜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🔃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😷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🚻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🦃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🎶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❣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👕)关(💹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💰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👾)层次(😉)用药保(🍒)障体系的(🏷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🍈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⛅)渠道(😑)。” 黄心宇(👸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🌿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🦀)品是推荐(📡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🥫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⏩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🅿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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