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🏉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🖲)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💴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🎤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🎶)和(🔘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📽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🔀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📣)商业健康(🕣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🕧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💎)的(🏐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🌓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🚨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🎬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🕢)参照药、支(🚩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⛱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⛲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🎗)焦重大传染病、(🤵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🧖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👱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🏊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👓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👻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📢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📎)内召开药(🦄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🎮)外,不(🍂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🌗)创新药目(👂)录内药品(😶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🖨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😬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🍒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🧚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🚬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👈)的(🐥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🥐)力的高(📭)价值创新药提供(🍰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😣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💨)商保创(😪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🏯)新(🌭)药目录或同(🌔)时申报两者(🕉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🌞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💷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🌥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🛳)是(🏹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🏪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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