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🎉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🖌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🅱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♋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🖲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🧔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🏻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🤼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⬆)业健(👔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🉑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🌒)新药投资基金(🎚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🌅)供稳定的长(😘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🕘)本。 另(🚕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🎫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🖲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🔛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🔟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👫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🙌)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🖊)研发相(👞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😗)制。 此前,即(📥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🚎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💿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😴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🐭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🌀)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🏧)“一(😺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🥧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😰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⭐)卫生事(👁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🏬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🥒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👀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🏅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🌶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🍎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⛹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💎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🍬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🌲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🕡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🦀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🏭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🤰)同时申(🚚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🍼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🆎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➗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😂)格应该也是协商(🛰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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