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😀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🙈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🚌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⏲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⏫)出“支(📵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🍩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〽)保信息平(🌫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🕔)据归集和分析(🧓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🔰),支持医药企(🍔)业、科研(👯)院(🍗)所、医(⛽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🐆)保(💲)险公司通过创(🚊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🈯)式,为创新(🕝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📐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🗿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😉)准入(🍟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👚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🥧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💥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🛁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😅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🥁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✳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😞)判药品和商保(📵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🔆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🏫)用名药品只能(🌶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🌩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🤴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😜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📝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⛸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🍃),“商保创(💋)新(🍓)药目录是健(🆑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⭕)系的(👠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😆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🏧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🦁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📊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🈳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🗯)负责人表示(⏰),“因为不同(😣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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