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✅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🔶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🚩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🏫)施》首条便(🌸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🏍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🐰)发适(🤳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㊙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🤷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🐝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👾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⛳)励商业健(🎑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🌚)药的耐心资本(🐎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📩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🌛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🖇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🎪)研发方面,文件(🎋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🌙)务落地实(🦊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💒),创新药也常卡(🎏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🔅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🏊)需要及时(🛬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🕵)药目录(💍)数量、药占比(🍬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📋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🚟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🐀)况必需的创(🍫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💐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👭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😂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📭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🍂)度高、(📋)临床价值大(🧜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👒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📈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🥎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🚬)药提供新支付(🚂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🚣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📢)报纳入医保(🚄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🦖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🗽)责人表示(🥣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🍞)是协商价(🔀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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