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🎚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🔂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👒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📥)”“支付难(🕳)”,文件都一(🤞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👍)措施》首条(🚁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💡)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🔼)的医保(👯)信息平台,做好(🔜)疾病(🚴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🌿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🍭)机构(💻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👽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🗞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🥃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🗼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🌶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🎑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👉)流。 (🍌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💚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🔕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🕶)中心(🥜)副主任王(💺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👗)要任务(🔪)是推动创新药(🕞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🌃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⏪)调整药(🚝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🎱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🌀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😲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🔏)药(🏿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🤸)另(🦓)外,此次文(😈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🈴)下称商保创新药(📐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🧟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🦁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🐀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♌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📶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🏖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🎻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🚖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🛃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📿)是推荐(〽)进入商(🦗)保,并(🛏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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