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🐄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🛋)《支持创新药(🔷)高(🕢)质量发展的(🥪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🥘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🛑)件提到要依(🤬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🐀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🉑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💆)、医(🐮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🔀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🤲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🥔)励(🌾)商业健康(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🏐)提供(🚤)稳定(💤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🐰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🗓)策指导(⚓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🚼)围绕药品目(🎾)录准入涉及的主(🕜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🌁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👴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🗡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🦌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🎍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💰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🐳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🍰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🤒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📉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🎫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👷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😺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♊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💃)的可行路径。 (🌘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🕳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🤶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⛺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🏢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🌄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🚫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🆑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😡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😋)品目录、商(📓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👯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🔟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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