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📗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👎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🕌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🈹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🔭)托全国(✉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🚟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🥉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💳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🐵)。 另外,文件(👐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📟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💻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⏫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🚤)的支持机(🅰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🦔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🥏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📈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🍮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👲)内召开药事(🚌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💔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➖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🚅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🗯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🎞)限制)。 (🔎) 《若干(🌖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⏮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👒)持(🅰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✈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📖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🎓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🕟)新药目录是健全(🤖)多层次(💺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😟)边界(✳),为(🌐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🥫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🏍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🥥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🏕),程序基本一(🥋)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🕑)申报(🍶)纳入(📓)医保药品(🎎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🛣)进入(🛌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🏰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📀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🐉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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