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🍃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✌)药企发(👸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➕)发”。具体来(♉)看,文件(❣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🌉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⛵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🌬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🌀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🚯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🎼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💠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🛷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🔙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🏕)家科技重(👓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💡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🚝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😝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🙊)保局医保中心(🛅)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🍫)在(🌃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⭐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💸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👇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📹)用药权益。 (🚢)此外,不得以医(🗳)疗机(♍)构用(🍛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💃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🕞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🍬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👫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📹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⏮)卫生(🍗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🎰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💧)商保创新药目(🌂)录)。重点(🤼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🛹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🎄)。该目录将(🏗)明确基本医保(🌼)保(🌙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🚽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🌋)黄心宇进一(🤔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🔠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🎄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🏤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🍘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🏘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💕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🌬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🔉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