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🐊)1日,国家(🌻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🥥)心的创(✈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🐹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🤨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🍢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🕍)研发方向、布局(⏳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🍝)资规模。鼓(⛵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🕸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💝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😀)心资本。 另(⭐)外,文件提(🤶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📷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🌊)、支(🎵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✌)研发国家(➕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❇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💎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😮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👮)前,即使(🐅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🌳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🍋)干措施》提(🕟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📲)构于药品(🍨)目录(🍺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🐪)采购绿色通(⛳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🙉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🆔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🔝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😦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😮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📍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🏽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👥)创新药,可商(➡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🧟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🤔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⛰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🌭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🈶)是健全多层(🌖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🌒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🍚)心宇进一(😈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👋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😓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🛌)中新健康记者还(⚪)在发布会现场(👾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⛱)录中的药(🚮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🐖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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