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🎅)家医保局、国(🥒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✏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👆)数据用于(♉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🕊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😌)理确(🔰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🍰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🗽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🕯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🏙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⏮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❎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🕋)门提到(🎶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🕔)技重大专项(🏈),聚焦重大传(🎟)染病、高发重大(👁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🌎)也常卡在医院(😸)“进门”环(🐐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😛)副主任王国栋(📉)1日在政(⛪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🍟)进(⬜)入医疗机构。 (💉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👄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⚾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🏰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🌭)、药占比等(🔳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🍽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⛔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🏿)调整优化(🥜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🕦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➿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🛎)下称商(🤚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🗼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⚽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😡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⛵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❕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📛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🔡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👈)医保局相关负(🔎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👎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🚍)在这里,所以用(🍤)的(🤵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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