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🌽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🧣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♌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🙊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📗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🛁)升创(🧖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🙀)商业健(⛳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🆒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🕓)稳定的长期投(🕐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🧤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🐘)受(🏋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🔦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💯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🏗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🛺)研发(💋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🥜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🛁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🛵)任务(⏯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🔵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🎶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🥕)1日在政策解读(➖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❇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😘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🔖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🎲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✊)药品(📈)可不受(👀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🧐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🤐)优(💔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😗)程(🎨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🚈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📱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💪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➰)高(🦑)、临床价值大(🚥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🔩)基本(🎲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🐘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🏧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🉑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🧠)基本医保承受(⛩)力的高价值创(🖱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🥓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🍡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⬇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🦑)申报两者。” (🎒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📍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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