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🎎)难”“支付(🧠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🧥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⛄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❓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🍄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📕)健康保(🏭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🛁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🤱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🏨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🛄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🤶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🚁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👎)科技(💄)重大(🎃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🗣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㊗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🏓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💃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🍚)励(⏯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🕝)绿色(➡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🚚)益。 (📥)此外,不得以(🤡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🗾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🏡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🤔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🚊)制)。 《若干措(💗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🌷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🐣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🎬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🐍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🚭)立“商业健康(🛫)保险创新(🎞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🐼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🕗)多层次(🦐)用药保障体系的(🍹)第一步。该目录(🧜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🔒)新药提(🕶)供新支付渠(🐵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🥨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🐯)与(⏲)医保目(⛽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📈)的药品是推荐(🔒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👙)的时(🐎)候定(🎹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🔟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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