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🥧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🥩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🐉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👘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🛍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🍝)需求等数据(🔖)归集(🚟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🦔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🥝)创新药投资基(🙏)金等(🌖)多种方(🛎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🖊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👢)的创(🧟)新药,企(💊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🐋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🧖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🎹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🈴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🏎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🆖)、高(📄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🗞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👀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🌜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💯)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🎳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🈶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🤱)用。医保(⏮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🤭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🎥)件的创新(🌁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🏪)卫生事(🕰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👉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♟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💯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🆒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✒)层次(🚧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🗻)一步。该目录将(⏳)明确基(🏯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🙆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🧞)付渠道(🐴)。” 黄心宇(⏯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🏢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⛔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🧕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🅰)制”。国家(🕥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♌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😤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🥟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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