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😳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🚛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🐬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📦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🕎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🎒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🍻)新药研发需求(😽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🖍)方(🏦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🚪)新效率(❄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🏷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🌤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🔁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🔩)。 (😴)此(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👾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👞)1日在政策解(🗼)读发布会上强调(🐷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🥋)医疗机构(🏞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🚾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🖤)新公布后3个(🥩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🌔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🛬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🙌)为由影(💥)响创新药(📇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🎿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🌎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📻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♒)件的创新药纳(😄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✴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💞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🍰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🤺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🐅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🚲)围的创新药。 (🙍) 在发布会现(🥣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😻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⬛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🔯)创新药目(🦊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🏕)申(💒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👼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💌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🥍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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