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🐎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🏟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🗂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🐑)于创新药研发(➖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💴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💃)药投(🥙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🏡)长期(🦏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🤨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🏬)药,企业可同步申(⏭)请医(♈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🐋)药、支付范(🛵)围等开展交流(🔬)。 (🥋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🛏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🔑)物研(🌧)发国(🏌)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💴),聚焦重(📉)大传染病(〰)、高发(💆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🐘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🧟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🐸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🙃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🤽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🕧)药占(🥑)比等为由影(🔅)响创新药配(🍔)备使用。医保目(🌗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🐮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🥋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🍭)础上,按程序将(⛲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🤛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🕖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😝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🛋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💤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🗒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🚳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🔔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🚗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🌀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💢)一致,企业可以(🍨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📢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🍦)新药目录中的药(⛵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⛴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🤵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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