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✖)干措施(📞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🧟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🗂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🚞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📧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🗝)适配创新(🏇)药研发需求的数(⛄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🔳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🤾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🆗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🐚)通过创新药(🖱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😯)得(😩)国家(⤵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⬛)新药,企业可(🌎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🥘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🚅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🧐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🌕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😩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🥘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🦔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👀)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💩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🥨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👽)立临时(🌘)采购绿(⚾)色(🤸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🏁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🛺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😑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💼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🤯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🚸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🦍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🍣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🚻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🤸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👓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⬅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🚮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🚽)录将明确基(🧟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💷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🚙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👧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🏋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👊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🙍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🏏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🚷)目录中(🤺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📰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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