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🥅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😭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🔋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🚙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🐲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🥑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📨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🛎)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🦃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🐞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👾)合理确(🐧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🐽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🏭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🧢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👤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🥊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💊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🦁)推动创新药研(🚗)发(💡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🚰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✖)联动的支(🐗)持机制(🥖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🥂)心副主任(🔓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🧛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🌽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🗾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⬜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🌸)。 (👸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🥤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🥊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👧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⏯)共卫生(🚏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🛫)时纳入医保支(💴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🌆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🎟)新(🙆)程(🔱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🚙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⭕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🙃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🎢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🌅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🔯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🥌)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👶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🙎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💎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🐰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💠)场的(🛸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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