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🚼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👎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⭕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💮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👸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⛩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🉐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🌲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🤢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🔐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👞)励商业健康保(🛬)险扩大创(🎒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🍤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🍽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🖼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🎻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🎍)申请医保(📙)部门给予点对(💗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🌻)范围等开展交(🐒)流。 在统筹(🧔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😎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👅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🈶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🐍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🥖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🥡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🌔)调(📦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🛡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🗄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🌙)品和商(💾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💱)化基本(🤾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🌹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😼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🧔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🏈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🧜)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🤽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😎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🥠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📎),为超出基(🕤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🌞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🌱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🧐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⚾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🍗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🍶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⤴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🕥)进入商(📚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🌔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🤩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🕙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⛪)是推荐,而(😂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🌁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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