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⏳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🔁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⛩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🤓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🧑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👈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🙎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🏭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🔩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🏀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🌎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🏳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😷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🚻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📵)专门提到(🎄)组织实(📁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💇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🧖)重(🚐)点领域(🚷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🕘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🚚)王国栋1日在政(🔶)策解读发(🌸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😆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🐜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🍴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🅿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📚) (🥒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🛸)机构用药目(🕶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❕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〰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🈂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❗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🚉)药(🖇)品目录(😎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💯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🌁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🎺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♍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📦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🔟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👞)第一步。该目(🐬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🤛)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👇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⏭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🖊)一步(👞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🗑)现(🏥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😜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🈵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👢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🕜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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