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🍸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🐥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🐻)的创新药企发(🥈)展困境——(🈹)“研发难”“进(🆑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🎀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👙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🚵)资基金等多(🎃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🧕)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🍑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😗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🗜)部门与企业(🏿)可围绕(💷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🆗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👭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🚵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🍛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🤸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🎤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🌤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😇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😙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🌱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👻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🎌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🗳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🚅)制(🤰)(即(♓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🗝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🧦)医保目(👩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🥕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📰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🧡)外,此次文件(💭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🥁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🔹)本医(🎒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🏧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🎓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🚂),“商(🥦)保创新药目录(⛳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➡)步(📹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😘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🥘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😬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🛹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🗻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🍐)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🕙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🏁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🌂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💷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😯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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