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🚖)家医保局、国家(🅿)卫生健(🤧)康委印发(🚋)的《支持(⛪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📉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🕍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🎵)施。 《若干措施(⛽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📲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⌛)合理确定研发方(⛰)向、布局研发管(✌)线(💫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🏂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🆎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🥩)理的(🍰)创(🐋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😓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🕕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😌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😶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🎗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🐵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🎰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🎛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🔂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🕓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😌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🐱)保药(🌏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⚽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🍭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🐗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🎛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💂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✊)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💧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🙏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♋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🤫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🏿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☝)时申(🏞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🍴)基本一致,企业(🌒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🎦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🛢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🎚)时候定位可(🍥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🚯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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